朱彤强调,当前的能源转型具有特殊性,它是由气候变化倒逼而来,而非市场自发驱动,更多依赖政策驱动,这与历史上的转型大有不同。此次转型以零碳能源系统替代化石能源系统为主要内容、以碳中和为终极目标股票杠杆工具,其经济学特征是以损失部分效率,来实现脱碳目标。
11个月婴儿被男孩故意踢了一脚,男孩母亲完全不当一回事,连道歉都不愿意,甚至警方来了,也不愿意接受调解,也不愿意支付医疗费,只是趾高气昂让婴儿母亲找其律师去谈!
这是近日发生在广东的一幕,踢人的男孩及其母亲进入一家便利店买水,在买完水走到门口准备离开时,男孩趁着老板娘不注意,突然返回对着坐在地上11个月婴儿的头颈部踢了一脚,然后若无其事的走到正在门口等候的其母亲身边。由于被踢,婴儿顿时大哭,惊动了老板娘,连忙抱起来安慰,事后调监控,才发现事情的原委。
目前,由于男孩母亲的不配合,事件已经陷入僵局,警方对此事也毫无办法。对于会发生这样的局面,虽然有点惊讶男孩母亲的蛮横,但也在意料之中,因为类似的事情,即使这次不发生,以后也会发生,因为有两个因素,才导致该男孩母亲的肆无忌惮。
一,未成年人保护法!
众所周知,未成年人是“免责人群”,虽然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,犯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罪,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,情节恶劣,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
但该男孩踢的那一脚,显然不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,根本构不成这条规定,而且该男孩据说只是上幼儿园,也就是年龄也不符合这条规定。
那么根据这条规定,该男孩根本无需负刑事责任,所以其母亲才敢这么肆无忌惮,一副蛮横无理的模样。
二,罪责自负!
前段时间,人们讨论关于“政审”问题时,这个词就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,罪责自负即由犯罪者本人承担刑事责任,而不株及他人的原则,是中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。
也就是该男孩的行为即使构成犯罪,也是由他自己承担,不会累及他人,再加上未成年人保护法,那么该男孩的家长根本无需担忧承担刑事责任。
那么在这种情况,反正最后只用承担民事责任,那么有些极端的人,心理就难免会产生想法,即使自己态度好,还不是得赔钱,那还不如蛮横一点,就不用既赔笑又赔钱。
对于这种情况,有些人确实应该反思一下,原本是为了保护和不连株,才推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罪责自负原则,如今却被人拿来当挡箭牌。
或许有人会说,像该男孩母亲这样的人还是极少的,所以无需担忧这个问题,但要知道,人性这种东西,最好还是不要过于高估,要不然只会让自己失望,甚至是绝望。
打个低级的比喻,该事件就如一些爱狗人士,遛狗不牵绳,导致狗咬伤人,事后还一副蛮横无理的模样,甚至还扬言狗命比人命金贵。
为什么这些爱狗人士敢这么肆无忌惮,就是因为狗咬伤人,狗主人是不用负刑事责任的,只需承担民事责任。
言归正传,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罪责自负都没有问题,但只要是规则,就不可能十全十美股票杠杆工具,所以如今缺陷出现了,就要想办法把它补上,避免再让一些人利用规则缺陷,继而肆无忌惮的在受害者伤口撒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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